本报讯(记者郭铭华)29日,省政协召开“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月度协商座谈会。省政协主席蓝绍敏出席并讲话。
省政协副主席邵国强主持,秘书长徐利刃出席,28位省政协委员参加。
会上,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汇报协商式监督开展情况;省卫健委介绍我省有关情况;省政协常委李京、于凤荣,省政协委员赵国刚、钱锋、张奎、齐秀娟、丛慧芳、安红岩、刘秉岩、孙洪光、姜晓燕、刘莉、程文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二级研究员张许颖、我省专家曲阳阳围绕议题发言;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医保局、省统计局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回应发言。
蓝绍敏指出,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常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要要求,将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纳入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并专门作出部署。省政协就此开展协商式监督,是助力我省“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地的具体实践。
蓝绍敏强调,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一种让人愿意生、敢于生、能够生、养得起、养得好的社会环境和制度安排。我们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四个更加友好”持续发力,把生育支持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要结合实际创新差异化、特色化生育政策,增强政策的系统性、稳定性和协同性,让专项政策更加友好,促进生育意愿提升。要把落实生育政策与落实产业、就业、收入政策结合起来,创造更多相对稳定、收入较高的岗位,让就业收入更加友好,夯实生育经济基础。要持续深化“双减”政策落地,完善住房、教育、医疗、女性就业等保障机制,让成长环境更加友好,解决育龄人群的焦虑和负担。要优化宣教方式,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整治高价彩礼等陋习,统筹推进生育友好空间配套建设,让婚育文化更加友好,推动形成积极婚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