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冉
对于“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老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于我来说,它是人在文字间构筑起的丰盈的精神天地。
我的阅读之路,是一段由浅入深、从识文到观心的成长历程,清晰分为三个阶段:童年以书果腹,少年以书知世,大学以书问道。
我的童年没有智能手机,相伴玩耍的同龄人也不多。在那个娱乐方式相对单调的岁月里,一本书便能打开一方全新天地。但最初爱上阅读,并非我天生偏爱文学,而是源于孩童最朴素的口腹之欲。
小时候手头少有零花钱,想吃一包老北京方便面,总要掐着时日慢慢攒钱。物质供给单薄,心底对美食的渴望却格外浓烈,我便把书本当作“饱腹”的精神代餐。
读鲁迅的《社戏》,别人看到的是乡土中国的变迁,而我却要闻那股煮罗汉豆的清香,“六一公公”送的那一大碗豆,在我脑海里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读萧红的《呼兰河传》,读到祖父把掉进井里淹死的猪和鸭捞起来,架起火堆做成黄泥烤猪、烧鸭时,那种原始的烹饪香气几乎要从纸页里冒出来,让我这个爱吃肉的孩子口水直流。那时候,《鲁滨逊漂流记》里的荒岛我也并不觉得是绝境,反倒像一座藏满惊喜的宝库,书中写的葡萄干、大麦饼都是我荒岛寻宝的奖励。《水浒传》里,好汉们吃肉、喝酒,酣畅洒脱的饮食场面,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吃饭也可以展现出一个人的豪迈风骨。而真正为我打开味蕾的,是汪曾祺。他笔下的高邮咸鸭蛋,“吱——红油就冒出来了”;写云南滚烫鲜美的小锅米线,让我真切体会到,原来文字也是可以下饭的。
上了中学,阅读不再是随心随性的课余消遣,而被纳入了“中学生必读指南”的轨道。书也从用来解馋的“零食”,变成了帮我看清世间百态的“正餐”。
我开始读余华。从《活着》到《兄弟》再到《第七天》,福贵接连失去至亲的苦痛,宋钢和李光头的命运分野,让我第一次直面生命的脆弱与世事的荒诞。但书中并不是只有沉重的一面,王小波借特立独行的猪、随性通透的王二,以诙谐笔触教会我于桎梏中寻找自由,在荒诞中寻找智慧。迟子建《额尔古纳河右岸》,以鄂温克最后一位女酋长的口吻,写下一个游牧民族的落幕挽歌,字里行间对天地万物的敬畏,也让我开始思考现代化进程中我们遗失的传统文化与自然初心。
进入大学,阅读卸下了应试的枷锁,我开始尝试边思考边阅读,试图在书页中寻找“我是谁”的答案。
这时候,我遇到了加缪。在《局外人》默尔索那冷漠的目光中,我看到了现代人的孤独。加缪告诉我,人生或许是荒谬的,但反抗荒谬本身就是一种尊严。我也迷上了黑塞,他在《德米安》里说:“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这句话像一道闪电,击中了正处于迷茫期,急于突破困顿、寻找价值的我。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让我权衡理想与现实,伍尔夫的《达洛维夫人》则让我惊叹于意识流的魅力——原来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可以如此浩瀚,一秒钟的心理活动可以铺陈成一整章的华彩。
此时的阅读,不再是单向的接受,而是双向的对话。我开始思考人生的真谛:我们该如何面对孤独?如何在复杂的世界里找到存在的意义?
从童年时渴望书中丰富的美食,到少年时感叹书中的生离死别,再到大学时叩问生命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这一路走来,我才真正理解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含义。
这黄金,不是金碧辉煌的宫殿,而是当你合上书页,发现自己虽然身处陋室,但内心已拥有了山川湖海。读书,让我拥有了丰满而坚韧的灵魂。而这,是真正的无价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