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及规划,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前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规划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名称: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
2、规划区域:佳木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佳木斯东郊机场东侧,北至松花江,南至同三公路,西至水源山公园东侧。规划占地面积约40km2,其中建设用地约35.80km2(不包括佳木斯市东郊机场及临近军事用地、宏力港区、铁路正线及车库编组站,除去水域和沿江生态绿地)。
3、规划期限: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近期规化为2016-2020年,并对远期2021-2030年进行展望。本次评价为对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产业功能分区进行的补充环境影响评价。
4、园区功能区划:
(1)农机及机械装备制造园
规划占地面积:位于科技大道东侧、铃铛麦河北侧,占地面积约405hm2。
产业定位:区域以农机、煤矿机械制造等产业为主,兼容发展电工电气及林木精深加工产业,用地可向东逐步扩展。
(2)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
规划占地面积:位于双合路以南,科技大道以西,占地面积约150hm2。
产业定位:区域内益海米业以北区域主要布局北大荒粮食加工、粮食物流,益海米业南部区域主要布局食品加工企业。
(3)轻工产业园(含新材料)
规划占地面积:位于双合路中段两侧,占地面积约580hm2。
产业定位:区域包含东兴煤化工、玻璃厂等,依托现有铁路专用线发展园区大宗货物物流平台,东兴煤化工周边区域可适当发展新型材料(如发电玻璃、电缆防火材料等)、包装、及造纸等轻工产业。邻近高新区生活区,模范村东侧和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170hm2,主要布局较为洁净的生产企业,目前已布置了东北粮食科技等项目。
(4)能源造纸园
规划占地面积:位于松花江南侧,音达木河东侧,占地约180hm2。
产业定位:区域内主要企业为华电发电厂和佳木斯造纸厂,规划搬迁发电厂东侧的化工企业和黑龙农药厂至化工园区,改善滨江地带环境质量,优化用地布局结构,原址引入电子商务平台,适当发展商贸物流业和农资配送业。拟对造纸厂部分厂区进行改造,植入工业博览和信息化元素,形成佳木斯市工业博览中心和创业孵化中心,以及对俄贸易与技术合作,其余厂区发展纸回收利用产业。
(5)秸秆综合利用示范产业园
规划占地面积:位于双合路以南,科技大道以东,占地面积约70hm2。
产业定位:区域主要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产业,以泉林纸业为核心,打造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典型示范区。。
(6)生物医药园
规划占地面积:位于胜利路南侧,宏伟街东侧,占地面积约160hm2。
产业定位: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生产、医药研发配送等。
(7)综合服务区
位于高新区西北部,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绿地系统用地等,占地面积约1725hm2。
(8)公铁物流区
位于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南侧,占地面积约120hm2。
(9)综合保税区
位于牡佳快速铁路和佳东火车站东南,占地面积约190hm2。
5、园区规划调整内容:
园区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建设,出现轻工产业园规划过大,农机及机械装备制造园规划过小的问题,限制了园区发展和长远规划。根据省政府发展高端智慧农机产业的总体部署,佳木斯市先后与潍柴集团、北大荒集团、华润集团、中车集团达成合作协议。为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计划布局项目如下:一是计划在铃北路南侧闲置地块布局中车集团风机叶片、塔筒生产项目,建设年产300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及年产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塔架生产线,同时还将建设年产300台(套)风电主机、塔筒等风电装备生产线及附属设施。二是计划在东极新材料南侧闲置地块布局煤矿机械项目,主要生产掘进机及煤矿设备配件等,实现年产掘进机200台。三是与北大荒集团合作,计划利用市工业研究院闲置厂房及其东侧空地布局大型农机机械加工类项目。
上述项目落地所需调整面积约0.98hm2,占园区总面积的0.0245%,对园区整体规划影响较小,综合考虑用地成本、环境影响、项目建设进展、营商环境、园区未来发展方向等各方面因素,决定对高新区功能分区进行局部微调,将煤矿机械生产项目地块、中车集团项目地块、市工研院及其东侧地块、郑龙煤机地块(闲置用地)从“轻工产业园”调整为“农机及机械装备制造园”。
二、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佳木斯市东风区光复东路881号
联系人:杜文喜
联系电话:1530454609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恒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阳光绿色家园西区1栋A单元2层1号
邮编:150000
联系人:隋延明
联系电话:13804510870
邮箱:37989091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后以邮寄、现场、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与建设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请点击链接下载附件: